甘肃遗嘱库:记录最真的情感 保存最深的牵挂
立遗嘱,传统观念被认为是老年人处理“身后事”的“专利”,也是比较忌讳的话题。如今,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,加之老龄化人口进程的加快,立遗嘱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,订立遗嘱的人在不断增长。3月19日,中华遗嘱库发布的《2020中华遗嘱库白皮书》中,30-39岁年龄段人群占比为23.97%,30岁以下人群占比达到了16.06%。
甘肃遗嘱库,依托甘肃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,2015年由甘肃省老年基金会发起成立,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遗嘱咨询、代书遗嘱、遗嘱见证、保管等具有完整服务链条的专项法律服务机构。
在这里,老人们选择将自己人生中最后、最重要的秘密留下来,也诉说着一生没对儿女们说过的暖心话。他们或开心,或悲戚,或坦然,这一切都将被完整地记录保存下来,成为岁月的见证。
立遗嘱中 95%以上是房产
在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1号弘业大厦10楼1004室,这间看似普通的房间,承载着无数人的秘密。这里便是甘肃遗嘱库。
3月15日,经过几番思想争斗后,75岁老人刘翠萍和她的四个儿女走进了这里。
“我想将自己名下50%的房产留给小儿子,也是希望孩子们在我百年之后不要有纠纷和隔阂。”刘翠萍老人生育两儿三女。大儿子在农村,三个女儿都已成家,小儿子也已成婚,在兰州打工。她和老伴在龚家湾有一套78平方米的房子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各占50%。
“老头子卧病在床,不能说话。要想将我的一部分财产留给孩子,着实跑了很多冤枉路。”由于刘翠萍老人户口在农村,和老伴结婚时也没有结婚证,至今一家人户口也不在一起,想让小儿子顺利继承她名下的财产也颇费周折,“多个部门不能证明我就是他妈。”
“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孩子们证明她就是他们的母亲。”在详细询问刘翠萍老人的经历后,甘肃遗嘱库负责人胡春梅介绍了遗嘱库对一份遗嘱的订立流程。
在4个孩子和2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刘翠萍老人提供了身份证、房产证等证明所有权的凭证,由工作人员负责资料审核和界定当事人处分权益,经审查资料真实合法之后,签署一份委托见证协议。老人不会写字,她将自己的遗嘱口述出来,由工作人员代书遗嘱,并进行现场委托宣读遗嘱(遗赠),整个过程全录像,颇有仪式感。这一套完整的程序下来需要1个多小时。
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的遗嘱形式有自书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、口头、公证六种遗嘱形式,每种遗嘱形式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。对于老人不会或不能写字的情况,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遗嘱方式来确定老人的立遗嘱意愿。如果老人只能写自己的名字,也可以通过代书遗嘱、打印遗嘱的方式来解决立遗嘱问题的。
“遗嘱具有法律效力,也少了后顾之忧。”拿着立遗嘱的见证书,刘翠萍的心里踏实了许多。
立遗嘱,是对生前财产的处置和分配。由于近年来房价的持续上涨,家庭财富中房产是主要财富,老人没有立遗嘱去世后,遗产继承陷入纠纷,子女们反目成仇甚至对簿公堂的案例时有发生。因此在立遗嘱中,房产占比达95%以上。
78岁的赵桂荣老人,与前妻生有一儿一女,离婚后再娶,与现任妻子生有两儿一女。“孩子们都大了,我们名下有一套130平方米的房产,要明确让谁继承,免得以后节外生枝。”在甘肃遗嘱库,赵桂荣老人和老伴立了遗嘱:如果自己先于一方去世,50%的房产留给另一方,50%房产由后来生的两儿一女按照不同比例继承,“与前妻生的孩子,没在一起生活,也不怎么照顾我,我更看重哪个孩子孝顺。”
继承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记者了解到,遗嘱中所涉及的继承人多为配偶或子女,而“子女直接继承”的比例在逐年下降,“配偶先继承,子女后继承”的比例逐年在上升。“这也说明,大众开始普遍意识到要优先考虑保障配偶的晚年幸福生活。继承分配方案更加多样化。”胡春梅说,这也是当前立遗嘱的普遍现象之一。
另一种普遍现象则是,因离婚率的上升,多数父母担心儿女离婚,遗嘱中明确规定,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现年66岁的邓翔经多方询问后,来到了甘肃遗嘱库,要将位于七里河区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产写进他的遗嘱里,并指定只归他的女儿一人所有,不作为女儿的夫妻共有财产。“这样,女婿知道了会不会引起家庭矛盾?”记者试探着问。
邓翔坦言,现在离婚率太高,有些城市已经超过了50%,“年轻人在一起过着,动不动就是性格不合,星座相冲,指不定哪天就离了。我给女儿留的也只能是女儿自己所有,与女婿无关。”这也反映出父母对子女婚姻存在不信任感。
郜宏伟和老伴在所立的遗嘱里也写着:他们将雁滩一套160平方米的房产和3份保险保单由儿子继承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所投资的股票、基金遗赠给18岁的孙子。银行存款根据两人的身体状况自由支配。如果双方均离世,存款由儿子继承。
“我国的婚姻法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,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。”胡春梅说,遗产是父母留给子女的财产,父母还是希望儿女们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,一旦子女婚姻出现变故,遗产则是留给子女单独所有。
生前预嘱 防止过度医疗
孙燕是一名医护工作者,见惯了生死无常,也目睹了无数生命在人生最后时刻,身体所承受的痛苦。她和丈夫决定给独生女儿留一份遗嘱,特别写上了“不要过度医疗”。
“有些患者,在得了重症后,医疗手段已无力回天,但子女们总想抱着试试的态度,进行手术或者插各种管子,患者其实也很痛苦。”孙燕的遗愿是希望在最后的时光里,不过度医疗,不切割器官,“人世间最妥帖的尊严,往往体现在生命的起点与终点”,她要有尊严地跨过生命的终点。
她在遗嘱里也叮嘱女儿,要幸福,快乐,健康。一生中不要被财物所迷惑,要懂得爱和赠予,懂得包容和理解。这也是每一位立遗嘱的父母给孩子们最简单最淳朴的“厚望”。
胡春梅介绍,自甘肃遗嘱库2015年1月16日启动以来,每年的遗嘱咨询量呈逐步上升趋势,因为思想观念的转念,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进入到立遗嘱的“队伍”,提前对家庭财产和“身后事”进行分配。
值得一提的是,立遗嘱的年龄逐年呈年轻化趋势。中华遗嘱库发布的《2020年中华遗嘱库白皮书》显示,截至2020年底,共有553位“90后”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了遗嘱。除此之外,“00”后也已开始立遗嘱了,最小的年仅17周岁。遗嘱中的财产种类繁多。
甘肃遗嘱库统计,兰州立遗嘱年龄最高为100岁,最小的是年龄36岁的李维。
李维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,常年奔波在外。“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,哪一个会先来。所以未雨绸缪,给自己的人生不要留下遗憾。”为防止意外发生,李维特立遗嘱,自己生前所有财产留给6岁的儿子。
立遗嘱后 遗嘱是可以修改的
“立了遗嘱后,能不能更改?”在甘肃遗嘱库,有些立遗嘱的老人心存疑虑,万一晚年生活出现变故,是不是可以重新立遗嘱或者修改之前的遗嘱。
“遗嘱可以修改。”胡春梅说,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,可以撤回或者变更自己订立的遗嘱内容;如果在订立遗嘱后,遗嘱人实施与订立遗嘱内容不符的民事法律行为的,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。
2021年1月1日实施的《民法典》中,对遗嘱的效力位阶进行了重大调整,取消了原来《继承法》规定的“公证遗嘱效力优先”的规定。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耿玉山是一名失独老人,多年来的生活一直由外甥照顾。3月5日,他立了一份遗嘱,将自己名下位于城关区畅家巷的一套52平方米房产指定外甥继承,“在我离世后,不要因为房产给外甥带来纠纷和烦恼。”原来,耿玉山老人还有三个侄子和一个侄女。
对于一些失独或一些不愿生育没有子女的家庭,《民法典》中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,外甥、外甥女、侄儿、侄女都位列其中,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。但是,在有遗嘱的情况下,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。这也是耿玉山老人在自己有生之年选择立遗嘱的初衷。
“订立遗嘱不仅能提前为自己多元化的财产建立防御机制,也能为后续可能发生的纠纷规避风险。”兰州大学哲学与社会科学学院王雄刚老师认为,遗嘱在人类社会虽然早已有之,但作为现代特质的遗嘱形式则是市场经济社会的产物。随着市场经济理念的冲击,一方面人们的经济积累在量上有很大提高,并且呈现出明显的“个体”化经济持有现象;另一方面,熟人社会关系逐渐被打破,陌生人社会的帮扶通常可以通过“经济”换算。
“基于此,立遗嘱发展快速的东部地区(社会)呈现出明显的特征,如经济发展状况良好,个体持有较高财产价值;现代社会理念培育成熟,居民法治意识强;单身贵族、丁克家庭、独生子女的家庭老人照料、家庭的少子化等缘由使得个体的人难以应对不测风险等情况,但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,大众观念意识同样相对滞后。”王雄刚称,以订立遗嘱的方式主动管理“身后事”,也折射出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。
甘肃遗嘱库自2015年创立以来,始终坚持为老年人服务的公益属性,着力于解后顾之忧、传文明家风的工作目标,为我省和谐社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。据悉,从4月份开始,甘肃遗嘱库将启动“初心献给党,爱心敬功臣”大型公益活动,免费为步入耄耋之年的“老革命”“老功臣”们进行法律援助,订立遗嘱。活动先从兰州市开始,后续将扩大到全省范围。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除胡春梅外,其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。)
掌上兰州·兰州晨报首席记者 欧阳海杰